乱舞迷情
壹
这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在我所混迹的N城业余的戏剧界,早就流传着一则对于菁充满非议的故事,说菁更小的时候,在她所学习戏曲的艺校里,曾与另外一个同龄的女孩儿相互竞争着一个叫“喜儿”的角色,而菁当年所采取的竞争手段,竟是很下劣的。
“喜儿”这角色来自那时家喻户晓的革命样板戏《白毛女》,这剧中最动人的篇章是《扎红头绳》,说的是适逢年关,贫苦的农民杨白劳没有钱给他十七岁的闺女喜儿购买新年的礼物,只是倾其卖豆腐所仅仅攒下的几文钱给喜儿扯了二尺红头绳,这几乎算是世界上最廉价的首饰,却给予了美丽善良的喜儿以莫大的欢喜,于是喜儿翩然地欢唱道:
人家的闺女有花戴
我爹钱少不能买
扯上二尺红头绳
给我扎起来
哎呀!扎呀么扎起来……
如此沁人心脾地宣扬人性之美的温情篇章,在那时的文艺中,是极难得的,于是不免常常要被单独从整出戏里节选出来,进行更加广泛而便捷的演唱。扮演喜儿,更无疑是作为一个文艺少女梦寐以求的光耀了——菁那时盈盈十五,虽是妙龄初绽,却已俨然出落得桃羞李让情致两饶,更兼天然一副娇啭的清喉,扮演喜儿自然是最相宜的。然而菁比起那个与其相争的女孩儿来,却有一样颇无奈的弱处,就是缺少一条可垂落至腰际抑或能逶迤至前襟的麻花辫子(于我后来的印象中,菁的确向来都梳着俗称一道弯的齐耳短发)。与其相争的女孩儿虽然于颜貌歌喉的方面略逊于菁,但却拥有着那样一条委委佗佗的长辫子——据说这辫子是生来就留着的,从来没有剪过。
演唱《扎红头绳》,拥有这样一条长辫子,无疑是极弥足珍贵的。没有长辫子固然也可以接驳假发,但一经表演起来,无论如何不如天然拥有的感觉来得真切自然——试想喜儿倘欣喜万分地扎着红头绳,却还要顾忌那假辫子究竟是否牢靠,又如何能滋生切肤的甜美呢?因此,那与菁相争的长发女孩儿便时常对于菁所作的表演,发表出不屑的舆论来。这舆论似乎竟有些效力,以至于艺校的老师中也颇有几位赞同以那个拥有辫子的女孩儿顶替没有辫子的菁。
于是,菁便对于那个长发女孩儿发生了强烈的嫉恨了。
这嫉恨一经诞生便迅速膨胀到博大,起先是与那女孩儿之间频发着争吵,然后便是持久的仇视,最末竟终于导致十五岁的菁生出了荼毒的恶念,并真确地落实在一个万籁俱寂的月黑之夜了——是夜,菁趁着宿舍里的全体都深深熟睡的时机,手挚着事前便藏好了的裁衣服的剪刀,从她所睡的上铺蹑手蹑脚的爬下来,将长发女孩儿那条凝结着菁的无穷怨愆的麻花辫子干净利索地卡嚓剪去了……
我是无法想象第二天的清晨,那被难的女孩儿发现自己齐齐断去的长发,会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悚然和惊惧,据当年的目睹者回忆,那女孩儿并没有号啕或甚至于晕厥,但神色确乎已经颇有些迷离了。
菁的这意味杂陈的一剪刀,注定要穿透她的文艺生命乃至于一生,铸下恒久不灭的影响力,我猜这是菁在作恶的前夕所万万不能预料的——那时她不过十五岁。然而这所谓足以昭彰其艺术品德的罪行即便是年幼也无可饶恕——据说竟惊动了省市的文化局长对此加以批示——菁得到了她所能得到的最高的判罚,她被艺校毫不留情地坚决驱逐了。
贰
我和菁相识的时候,她正远在江南的一座县级广播电台里做播音员,这已经是在她被驱逐出艺校的十年之后了。菁起先是回到了她在江南的故乡,并在那里读完了初中,继而插队去了农村,大约是由于菁的擅长文艺罢,她并没有丝毫参与过真正的田野里的劳作,而是一直呆在公社的文艺宣传队里,及至被安置落稳在县里的广播电台。其间,菁仍然数度师从着几位艺术院校的专业老师,持续地习学着演艺,方素蓉导演便是其中给予菁教导最多的一位。
我那时也正与方导有了一次颇隆重的合作。
与如今不同,几十年前的业余与专业的戏剧界,是泾渭分明的。专业的演艺无须虑及生存,艺人们按月的领取国家所发放的薪资,可以一心一意的倾注于艺术。业余的演艺者则并无丝毫经济上的酬劳,之所以工作之余不辞辛劳的排练、演出,除了对于演艺的热爱之外,切实的动机大约只有一个,那便是以他们的演艺得到专业圈的认可,成为其中的一员。这类以期认同的演艺,最具规模和效力的,则是每年一度的全国业余戏剧调演了。我那时所混迹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正负责组织送往调演的剧目。
时值改革开放之初,宣扬优秀的企业管理者的风气正浓厚起来,最著名的作品当属蒋子龙先生的《乔厂长上任记》。我那时也顺从了这潮流,委身投入了对于企业家的讴歌,所不同的,是因为我更加的好色罢,所写出的这部话剧,其中叱诧风云的厂长,被设置成一位极具风致的女性。
如今说起来有些难为情——我写的这剧,名目很浮夸的,叫做《中国的脊梁》。所聘请来执导的正是方素蓉导演,方导所举荐的女主角的第一人选,就是她的学生、正远在江南的那座小城里做播音员的菁。
方素蓉导演的举荐,对于菁来说,无疑是脱离那远僻小城的极好的机遇。很快的,我便负了使命,出差去那座小城里去为菁办理借调的手续,这使我有了与菁相识的机缘——然而竟差点被错过。
我记忆中的第一次去那座小城,是颇让我感到有些奇趣的。当我按照事先与县文联所约定的站点下了长途汽车,发现竟置身于一片辽阔的茫野之中,举目四望除了一条清澈蜿蜒的小河和一座虽飞檐斗角却已破败不堪的古亭,余下便是无垠的稻田以及绵延的芦苇荡了。我正疑惑间,小河边那座伶仃古亭的败壁中竟走出了接我的人,对我致了问候,然后从腰间拔出了一只军用步话机,用我听不懂的当地话哇啦哇啦的喊叫了几声,少顷便有一只小汽船从芦苇深处突突的驶来,靠在了我的跟前——这情形,使我疑心自己正执行着什么秘密的使命。
小船载了我在芦苇丛中摇摇荡荡地驶了大约半个小时罢,一座县城才真确地在我眼前展现了:两岸青石垒砌的河堤上,白墙黑瓦间错落着雕花的门窗,每个窗里都向着河心伸展出一支或几支长长的竹竿,每支竹竿上都满满的串着花花绿绿的衣褂,我便从这衣褂的下面一一的穿过……太阳将近落山的时候,我终于也寓在这白墙黑瓦中的一间别致的小旅店了。
这一路的怡然,当时很使我对于所身负的使命生出了一些非非的遐想来:我设想着将从这样一座满蕴风情的小城领走一位楚楚的美人,那是何等的一种浪漫阿……
然而这想入非非却在第二天被阻挠了。
菁所在的单位断然不肯放人,理由竟是:这个女播音员平日刁蛮泼悍,表现恶劣,并尤以生活作风的散漫不检为甚,在单位里已然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这样的人,倘给予其升迁的方便,群众是不答应的。与我接洽的是个消瘦得近乎于骷髅的县广播局副局长,言谈间时刻透露出江南男人所与生俱来的那种小头小脑的精明和神气。对于我所流露的有辱使命的为难,其还适当的呈出同情的态度来,颇恳切地对我释道,其实他也并不想一直将这样的搅水女人留在其单位里,倘直接将她调走,正求之不得,然而借调——县里还将继续发她的工资,这是万万不可能的——我无法为是否直接调走菁而做主,更不能确定哪里将发菁的工资,所以我便开始隐约地感到这趟差事所剩的收获,大约只能在于一路的观光了。
我既对于菁的究竟如何刁蛮泼悍和生活不检颇好奇,又觉得无从打听,遂又预备着及早的撒手离开——然而正是这踌躇的时候,菁却径直地找到我了。
与之同来的,还有一位女伴。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菁。
她确实是漂亮的——我记得那天她是穿了一身独异的深蓝色劳动布的工装,一拳宽的肩背带里面衬着毛蓝色带领的短袖衫子,高挑而瘦的身姿,纤纤的臂膊,立在门口的时候,半妆的有些苍白的脸上笑涡浅露秀眸惺忪,微微发黄的齐耳的短发正被身后的逆光照成朦胧的金色,形成了愈加妩媚的轮廓——活脱脱的小白长红越女腮,哪里有半点刁蛮泼悍的影子!
她道,我就是菁,方导的学生。声音十分的悦耳。
出乎我的预料,她丝毫没有如我预计的那样打听关于借调的状况,仿佛她已经早就十分了然了的,而只是告诉我说,方素蓉导演已经给她写了信,对于这次的演剧,她十分乐意,叫我拿剧本给她看。然而我并没有随身带着剧本,只好许诺日后寄给她。接着的谈话似乎就模糊了,依稀记得是讨论了一些文艺的问题罢。
随她而来的女伴叫做芬,经了菁的绍介,我知道芬是县文工团里跳舞的。当着我,菁与芬之间总是叽叽咕咕的说着我听不懂的吴侬软语,这使我一瞬间曾有些许不快,然而很快就释然——她们是在议论我的罢?我想。被美女们所议论,无论怎样,总是愉快的。
我次日离了那座小城,同样是先乘了船,再坐了长途汽车。走之前芬给我来了个电话,她在电话里对我说,不要相信菁的单位领导对于菁的污蔑,菁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只是她个性的独异和张扬,不被这个闭塞的小城所容纳而已……
叁
对于我的无功而返,方素蓉导演显得非常着急。不过并不甘心,说再另想办法,同时嘱我及早的将剧本寄给菁看——我其实知道方导并非以为这个女主角一定非菁莫属,我也觉得以菁那样青春光艳的美貌来塑造一个中年风韵的女厂长未必合适,但就方导而言,给予菁这个难得的机会,是首要的——方导所说的“再想办法”果然很快的就奏效,我便又有了与菁第二次握手的福分了。
这次的见面于我更十分的愉悦了——仿佛如同见了老朋友的一般。菁说她已经仔细的看了剧本,誉我为“才子”,并说她尤其喜欢我在这剧里所写的一段台词,菁说着便情不自禁的表演起来……我感动于她已经几乎将台词背得娴熟,同时也惊叹她对演剧竟有那么深刻的钻研,而且见多识广,好像她一向并非生活在这样一个远僻的小城里,她竟一眼就看出我的所作是深受了一部叫做《我请求发言》的苏联话剧的影响——那部“修正主义”的话剧,即便是在N城的戏剧界,当年也未必能有几人知晓。菁说,读我的剧本的时候,她就已经会意我所希望的这个女厂长是什么样子的风采,并建议索性将《我请求发言》的女主角用火柴单手点烟那副个性十足的做派移植过来——菁说,这是不要紧的,横竖在中国还并没有人看过,倘这么的演,会有绝佳的剧场效果。菁边说,边随手拿起旅店里所常备的火柴盒,练着,笑着。
借调看来已经不成问题,然而菁要交接她的工作,而且办理人事的干部也不巧出差未归,所以我还将在这个小城里延宕一些天数。这也仿佛正合了我的意见,我是很乐意在这生趣盎然的小城里多住些日子的,而况是有菁的陪同——菁有了余暇便来陪我,有时她的女伴芬也来,一同城里城外的转,我这时才发觉所谓小城其实并不如我最初见到的那样别致而小,中心的几条大街竟一如N城似的繁华。人也照样多,杂杂杳杳熙熙攘攘的,如今又增添了一个我。
几天下来,菁给我的感觉又有些不同:非但健谈随和,而且简直温柔似水,对我则已经很有些亲切了,譬如过宽阔的马路和陡峭的小桥时,菁总是很随意的一把挽住我的臂膊,仿佛生怕我被汽车撞了或是跌进河里去……有一天菁邀我去看电影,记得正是N城电影厂新近摄制的,片的导演是我的邻居,我向来对这导演及其作品都很鄙薄的,然而因为有菁的同看,便并不觉得无聊了:我们一边看,一边评头论足,非笑着片子的拙劣,见到过于肉麻做作的表演,菁竟至于掩面笑倒在我的肩头,于是,我的衣上便染了她头发的馨香,过了很久,那幽幽的余香都没有散去。
如梦的日子总是飞快,我为菁办妥了一切手续之后,只剩了将她带走这最末的节目了。然而,菁却忽然对我避而不见了——毫无预兆的,连着几天,从清晨到黄昏再到夜晚,都不见菁的影子。有时我仿佛听见菁的已经为我所熟悉的履声从小旅店的木楼梯上隐约地传来,但很快便又渺茫——并不是她的到来。
迫于行期的临近,我终于按捺不住去菁的单位里寻她,却竟然在那里听说,她出了事情,被人打伤了——我当即懵然到无措,而且不肯相信这变故的真确。
告诉我这凶讯的,正是曾与我接洽的宛如骷髅的副局长,他说事情的原委是因为前些天的一个夜里,菁将一名男子偷偷带入了她所一向居住的集体女宿舍里非法同居,她的同屋于是愤然告到了保卫科,当菁和那男子一同被带到保卫科之后,菁居然撒泼,以极下流的言语谩骂讯问他们的保卫科长,以至那保卫科长盛怒之下将菁打了——不过只是铸成了菁的轻伤,并不十分要紧。骷髅副局长还补充道,那保卫科长已经受了批评,被责成赔偿了菁的医疗费……
“打人自然是不对的,但这女人也实在太……”骷髅副局长摇头叹息道。
晴天霹雳——这便是我那时的感觉。我仿佛突然的意识到前次来到这小城里要菁的挫折,只是如今的一个铺垫而已,我将注定还要面对一个并非耸人听闻的现实——菁确乎是一个我远不能体味的、复杂的问题女人——尽管我仍然不肯苟信骷髅副局长的一面之词。
我那时首先迫切想做的,便是找到菁,去质问她。
我却仍然无法见到菁——我寻到了芬那里,芬说,菁回她的老家去住些日子,临走时留了话,嘱我先行,她待脸上的伤痕平复一些再径去N城方素蓉导演那里报到,此外还特意叮咛叫我不要向方导说她受伤的真确缘由,只能谎称骑自行车跌倒了。我于是愤怒的发作,当着芬痛骂菁的愚蠢,我说倘若她脸上的伤痕妨碍了演戏,那才叫活该……我知道自己这是借题的发泄,因为内心里真切的滋味,是无法说出来的。
芬见我发作,便显得有些不平了,芬说:“你知道么?那个打菁的家伙——他先骂的人!他骂菁是婊子!”
于是,芬有些激动地为我还原了事情的全貌,她告诉我道,那个在菁宿舍里过夜的男子,是菁原先的恋人,后来因去了深圳做生意,彼此都已经有些淡泊了,前些天忽然的归来探望菁,其实倒也并没有什么进展的意思。只是那天菁身上来了例假,懒懒慵慵的躺在床上不肯吃喝,这原先的恋人便只好在宿舍里陪着照顾。适逢周日,女宿舍里的同屋都放假回家了,除了菁之外再无别人,眼见着渐渐的夜深,小城又向来没有通宵公车的,菁便叫那人留着天亮了再走。谁料想,接近凌晨的时候,这宿舍里的一个同屋突然的提前归来了,见屋子里另睡了一个男人,便大惊小怪地声张起来。菁与那人遂一同被捉到了保卫科里,由保卫科长逼着写检讨。菁自然是不从的,那原先的恋人也誓死不肯交代其来历,这使得那个保卫科长颇有些气急败坏起来,出言不逊张口骂菁“婊子”,菁也就反唇回骂道:“你妈要是不婊,怎么会有你呢?”话音刚落,保卫科长便一个耳光狠狠的向菁煽过来,将她的眼睛以及面颊都打得青紫了……
肆
夏树静子所作的《W的悲剧》,算是我最喜欢的戏剧了。之所以喜欢,大约就是因为我仿佛总可以从这描写日本文艺女性的剧中看到菁的影子。由这剧改成的电影,几十年来我不知道多少次的看,每看到药师丸博子发出那声凄厉的叫喊,我都一如最初听到时的那样激动——
“别打我的脸!我是个女演员!”
我总恍惚觉得这是菁的台词。
然而当年的菁,只是悄然无声的走了,丝毫没有对我解释抑或是控诉她的遭遇,甚至并没有与我辞别——这使得我的内心对于菁的意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我独自离开小城时,已经觉得菁曾经亲切的挽我的臂,依我的肩,无非是她生性的随意罢了,如此的设想,我竟觉得留在我衣上的幽幽的余香,都已仿佛有些廉价了。我那时内心里的决定是:应该冷淡和疏远这个女人,并使她真确地知道我正冷淡与疏远着她。
当我与菁再次见面时,我便呈现出了显然的冷淡和疏远了。
菁正式来到剧组的时候,脸上的伤已经大致愈合,但仍留有显著的痕迹,为了遮掩,她戴了一副夸张的墨镜,这使她看上去像个轻佻的女特务。彼时剧组里的全体都在,菁并没有与我特意单独地招呼,方素蓉导演向众人绍介她,她便与众人一一的握手,只是轮到我时,她并不郑重地握,而是戏虐地拍了一下我的手掌。
接着的日子,以菁的聪明,一定是很快便察觉到我对于她态度的改变了。我刻意躲避与她的单独相处,对于她企图发动的谈话,也是草草的敷衍……但其实我对于自己所作出的这些表演似的高慢,是期待着菁来寻我释疑的,我甚至已经备好了塞责的措辞。
然而菁却并没有来向我求解,相反,倒渐渐的有些回击的意思了——她开始在日常的排演中质疑我所作的台词,譬如抱怨某句台词的太拗口,需要我再改得顺朗一些,又有某句台词的装潢太过堆砌,需要我使之更加的精炼等等,连她曾经说过的那段她“尤其喜欢”的独白,竟也被吹毛求疵说仿佛并不符合人物的性格……她的发难,方素蓉导演都觉得十分的诧异。
于是我与菁便不断的争执,情形正如方素蓉导演那时所叹息的——这哪里是排练场,简直是斗鸡场!这不休的争执使我从来没有如此痛切地感到过排戏的乏味和无聊,有一阵,我已经简直懒得再去排演的现场了。
剧组里其他的人,感受却完全与我不相同。排演的余暇,菁总是放怀地演绎着她的活跃——或以地道的吴侬软语惟妙惟肖地模仿那时正火爆的滑稽戏《我肯嫁拨伊》,或演唱她少时所专门习学过的越剧——剧组里那台做声效用的盘式录音机里,总被录满了菁的唱段,其中尹派名剧《沙漠王子》里的那段凄婉的“算命”,竟因了菁的极专业的演唱而在剧组里流行起来,排练场里每日都可以听见有人细了嗓唱着:
手抚琴儿心悲酸
自己的命儿我自己算
对面坐着是我心爱人
可怜我有目不能看……
菁说,这是她最拿手的唱段,而且,也时常合了心境的——对于她自己的命运,她自己就一向不会计算。
菁的这活跃所必致的效力也渐渐的在我们的剧组里弥漫开了,凡有菁在,男性们就都会骤然生动起来,围绕着她转,譬如做舞台美术的王国平君几乎每天为菁描摹一副速写,然后赠她,饰男主角的谢来君则总是一包一包的为菁源源不断的供应着零食……菁也呈现着我早就领略过随意,肆意地散发着她固有的博大的亲切,对于频繁献来的殷勤不仅从不驳回,反而示出了加倍的欢容。
自然,竞争也一定是要被滋生的。
每天的排演到深夜才结束,而菁又是寓在方素蓉导演所在的学院的招待所里,距离排演场虽不远,然而倘只是步走的话,也需半小时的路程,于是由谁送菁回住处便成了每日的难题——菁是无所谓的,但竞争者却多,以至于有时竟几乎要发生武力才能决定。我自然不会参与这竞争,但是心里也怅然,因为我已经比除我之外的其他人更优先地知道,这阑珊夜色里的半小时曼妙路程,护花使者的臂膊,大抵也是被菁一把挽住的罢。
伍
我终于萌发了将菁驱逐的念头了。我实在无法忍受与菁之间这说不清道不明的敌对,这敌对似乎将我对于菁的刻意的冷淡和疏远反而演变为她对于我的惩罚。这尤其使我恼怒。我先是将我的换主角的念头暗示给方素蓉导演,然而方导却仿佛根本没有懂得我的意思,只是一味的给予菁的表演豪无保留的肯定——这是我也不能不承认的。
菁的表演,的确难以挑剔,我知道菁与方素蓉导演一样的崇尚“斯坦尼体系”,即便是排演,菁也倾尽全情地投入,忠实地实践着斯氏所谓“把握电一样稍纵即逝的激情,不是去表演,而是去生活”的境界——无论剧中设置的情境是激动是喜悦是愤怒或是悲伤,菁都施以全副的真情,譬如剧中那场女主人公失掉爱子的戏,每排演,菁都会哭到不能自制,有几次竟导致排演的暂停——她需要独自跑到外面的空旷里去遣散她的悲伤。那真切到极致的哀痛总是使得在场的全体动容,包括着我——我猜每个男人此刻都会从灵魂的深处萌发出那样的意愿和冲动——去拥抱着泪眼婆娑的菁,给予她安慰,给予她爱抚。
但是我的驱逐菁的念头却仿佛中了魔咒似的不可遏制,对于菁的表演,菁的活跃,乃至于菁的容貌,都竭力以逆反的冷眼去看她了。凡有人在我跟前对于菁的表演作出赞美,我都会脱口地模仿着英国电影《红菱艳》中莱蒙托夫的台词反唇相讥道:
“我不感兴趣——我对任何愚蠢地放纵感情的女演员的表演,都不感兴趣!”
这些赤裸裸地表达厌恶的话,我知道是要传到菁那里去的,我大约也正希望传到她那里去罢,菁对于我的恶言便有了正式的回应了——仍并非是我所期待的私下里的交锋——在排演场的大庭广众之下,菁与我之间的敌对得到了总的爆发。照方素蓉导演事后的评述,当时的情形,真正是所谓的“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了。但可笑的是,这仇恨的爆发,倒以她的要走和我的阻拦所呈现——那是一个临近午夜的晚上,大家都仿佛正有些疲惫,菁突然将她手中的剧本哗啦扔在地下,恨恨的大声说:
“这破戏是没法子演了!我站在这里都快十分钟了,居然一句台词都没有,就这么的站着——这剧本是怎么写的!”
菁说的是事实,我所写的有些篇章,暂时没有台词的人物是并没有及时下场去的,这并非是我的忽略,而是我写作的时候,没有为人物找到下场去的理由——传统的技法总是找个理由让人物姑且走到幕后去的,但在我那时所推崇的苏联话剧里却并不这样麻烦——没有台词打什么鸟紧?站在那里就是了——我这样的想着,站起来冲着菁严厉地嚷道:
“你必须站在那里!剧本怎么写的,你就怎么演!”
菁二话没说便从台上走下来,径直向着排演场的门口走去,我则气急败坏地冲到门口拦住她道:“不准走!”
菁极愤然的样子,脸色也涨红了,叫道:“我就要走!你不早就想赶我走么?!”
我听了这话便越加恼羞成怒道:“这是工作的时间!”
菁道:“让开!我要上厕所!”
……
我一直记得,那次爆发后的第十天,便是首演的日子了。
将临首演的那些天,仿佛整个剧组的空气都凝重了一些,所有的人都减少了相互间的玩笑和嬉戏,争执吵闹也绝迹了——我对于菁的驱逐以失败告终之后,菁也似乎很默契的收敛了她对剧本的挑剔——这归功于方素蓉导演,她给予我和菁的警告是:倘继续这么的闹,这剧将必然夭折。而夭折的结局——你们自己去思想罢……于是经过一夜的思想,第二天的早晨,我与菁都仍旧按时来到了排演的现场。
台词也终于稳固住了,而且即便我自己欲意的推敲也都已经不能够——再也没有时间改来改去了。
菁对于排练依然如前的倾情地投入,而且随着演期的迫近,开始与方导等主创们共同实行了最后的突击,没日没夜,废寝忘食,几乎丧失了余暇,偶尔获得了短暂的修整的时间,菁也总一味的用来为自己“抠戏”,往日的活跃、随意抑或是亲切统统都从她的身上消失得殆尽——对于我,菁则又启用了“不予理睬”式,每日除了工作的必须,绝不跟我讲话——连芬的到来也没能得到通融。
芬是来N城上舞蹈培训班的,抽了空闲到剧组来看望菁,自然也见到了我,彼此都很开心——可惜的是忙,说话的时间不多,更兼菁总是讪讪的样子,气氛很快竟至于有些尴尬了。好在菁要排演,走开去了,我便陪着芬在台下坐着看,借这个当口芬才趁机问了我一句:“你们之间怎么了?”
“都是我不好。”我这样的答,而后便剩了沉默。
尾声
首演日。这是我毕生所难忘的日子。
记忆中的首演日,却是从一片交织的忙乱中开始的。原本一切都已经就绪的:菁已经早就试验过她的盛妆,正又是另一番冶丽逼人的丰姿;景致也树立了,简直就是王国平君在舞台上建设的一座真正的轩昂的屋宇;方素蓉导演则选了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做映衬的音乐,这乐曲甫一启动,氛围便会在瞬间变得恢宏……声效、灯光、服装、道具、司幕、彩排的考验、领导的审查……当一切都仿佛完备,我曾颇有些得意忘形,沿用着我向来可以背诵的《红菱艳》中莱蒙托夫的台词,扬言道:
“我们今天的成功将是全世界明日的话题!”
真正的临场,反而却仿佛一切都乱套了——先是置景工碰坏了景片上油布权充的墙壁,急得王国平君将两只脚不停的乱跺,最后只得向剧场借了花盆来遮掩;接着是谢来君的那只没有镜片的道具眼镜不见了踪影,情急中又只好砸了一位同僚的真品以为替代;剧情里所需的火灾效果,一氧化碳制烟机却始终的冒不出烟雾来,经方素蓉导演裁决改为了闪烁红色的灯光……而最使我耽心的,是整个的现场竟找不到一副最终定稿的用以提词的剧本——这是我的不谨,排演的期间剧本不停的改,向来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稿,舞台上的演员一但暂时失忆——这是常有的——而幕侧的提词者又不幸提供了不一的台词,那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大灾难。
这时候,菁却平平静静地走过来说,不要紧的,都在这里了——她所奉献出来的,正是一副记载着所有修改的、完完整整的剧本——工致的笔迹,全是菁亲自所写出来的!这使我几乎要哭了,因为感激。
然而,更加强烈的,使我刻骨铭心的对于菁的感激,还在于菁走向舞台之前,出我意料地打破了许多日子以来对我所实行的“不予理睬”式,向我说出了使得我毕生都感动、感慨抑或是感伤的一句极简短的话来。——那个时刻,预备的铃声已经响了,全体都就位,音乐中深红色的幕布徐徐的开启,台下浩瀚的观众席展现在眼前……菁站在幕侧,回过头来,澄澈的目光看着我,嫣然的一笑,轻声说道:
“放心罢,我会好好的演,你的台词写得很好!”
说罢,菁便风采奕奕的走向幕前,走进了被百盏旭光照得炫目的灿烂光芒之中……
余兄
假如风儿
把帆吹得鼓胀胀的
假如刚一出港
便遇上了九级浪
我们都要
不喜也不悲的
稳立在船头
手紧紧挽着缆绳
像个
地道的水手
——题记·摘自余毅座右铭
上篇
余兄,姓余名毅,我少年时代的挚友,长我两岁,因此倘只是照着字面的意思,将“余兄”解作“余之兄长”,也并不错的。
记得大约是三十多年前的有一年夏天,我与余兄及另一同窗好友胡决胜君一起,去南京东郊的灵谷寺攀“九层塔”,登及塔顶,却并不赏玩风景,从书包里随手的掏出笔墨,就着塔壁现成的白墙便即兴赋诗,写的什么句子,如今是早就记不真确了,然而绝非是“到此一游”,总之大抵不外喻景于情,称兄道弟之类,写罢以水代酒,于和煦煽动的暖风里,三只军用水壶碰得丁当乱响,颇有些“桃园结义”的豪情。
除称兄道弟外,余兄在平时里,也自然时常的呈出一些做兄长的情分来,譬如于学业上,余兄便一向给予我极其重要的驰助。这驰助虽与当年组织上所倡导的“一帮一,一对红”有着天壤的分别,但对于我能够安然地度过学生生涯,同样具有着无可替代的历史意义——余兄的学习是极好的,尤擅数理化等诸科,而我的学习则极差,又尤以数理化诸科为甚,因此余兄的的相助,于我来说便见得尤其重要了——是年我念高一,余兄业已高中届满毕业,为驰助我计,仍还时常混迹于校园,每我临考,余兄便埋伏在近邻我座位的考场窗外,我在考场里领得考题,立即争分夺秒地另纸狂抄,抄罢揉成一团,趁监考老师不备时扔出窗外,余兄窗外接了,便也争分夺秒的奋笔代做,做罢也揉成一团,复再从窗口扔回考场,每当那纸团仿佛附了轻功,飘然无声地落在我的桌面时,我都会在心里暗暗地叫声“惭愧”——这意味着,我只消将那纸团上的数字抑或是文字一丝不走样地誊抄在考卷上,便可以宣告这一个学期终于可以大致美满而且逍遥地混过去了……在我的记忆中,余兄这简直是及时雨般的驰助,大约至少坚持了数个学期,直到他终于被远送到东郊的西岗果木农场去“插队”为止。
除了学业上的相助之外,我平日里倘或有了仇人,余兄还会给予我武力的协助——我中学时代最大的仇家,当属我曾经的同桌,其正式的学名,写到这里的时候竟搜肠刮肚也想不起来了,然而其小名抑或是外号——小义贵,却提笔就在记忆里跃然的冒出来——在我念中学的那时,小义贵这名目或绰号在我的学校所属的那几条穷街陋巷是颇响亮的,直到如今,凡曾在那几条街上居住或混迹过的故旧,倘提起“小义贵”来,言语颜色之间,仍多少还含着一些敬畏的态度。
然而那时我却勇于与小义贵为仇——这勇气,多少是基于仗着有余兄作后盾的罢。起初我与小义贵之间的交战只是发生在学校的大门外——在学校里面斗殴,通常会惊动校方而导致警察的介入,我和小义贵起初都还颇忌惮的,于是时常可以看见如此神异的景象:一对仇家可以就着同一面课桌相安无事地度过从早读早操到三节课包括眼保健操都结束的一个绵长的上午,中午放学,方出校门,猛烈的战斗便开始,在相当长的日子里,从校门口到胡同口的大约一华里路程,我和小义贵都是且战且走着,直至分头回家的。到了下午,同回教室,复又会相安无事地度过两堂正课和一堂自习(包括每周三照例要举行的红卫兵排的组织活动),待离校出门,鏖战便依然的接续,依然的从校门口战到胡同口,至分头回家。
当余兄介入了我与小义贵之间的恩怨,境况便开始有了大的变更——余兄仗着业已毕业,可以逃脱校方管辖的便利,以操场作战场,在校园里对小义贵进行公然的寻衅,战端一开便杀得天昏地暗难解难分,有一天余兄斗得性起,竟冲入正有老师讲课的教室与小义贵扭成一团,活生生的搅了一堂好课。
由于余兄的介入,愈加使我与小义贵的仇恨得到了波澜壮阔的发展,由单独决斗改为聚众群殴,战场也并不局限于校园或校门口至胡同口,而几乎扩散到了我们在这座城市里所可能混迹到的每一个角落,我记得那时的每一天,无论是走大街或是穿小巷,都必须提防着从哪个角落里窜出一伙相识或并不相识的同龄人,截了道路,板砖棍棒自行车锁军用皮带没轻没重地当头落下来。于我而言,挨打的时候固然是多了一些,但倘有战机,而我又抓得住这机遇的话,也可以得到一些小的胜利,譬如当我在闹市里偶遇小义贵之类,而其又并没有发觉这偶遇的时候,我便往往会出其不意地冲上去,以随手可以权充的一切具有杀伤功能的物器对其实行袭击,或干脆擎上赤手空拳直捣对方面门,并在其尚未来得及抵抗之前迅速撤离,即便是敌众我寡时,这样突然的奇袭总不免可以获得一些战果,有时也竟辉煌的,譬如可以让对方的眼眶肿几天或者流几滴鼻血……然而当我将这奇袭的效力告诉余兄,却往往得到他的不屑,他这样问道:
“他们有多少人?”
我答:“两个”或者“三个……”
“那么,你是打了就跑的么?”
“是的,我打了就跑的。”
“唉唉,你不该跑的……”
余兄的语气充满着对于我打了就跑战法的不能苟同,据着余兄的卓见,一个对三个或以内,力量并不算十分的悬殊,因此完全应该具有坚持战斗的胆魄,而打了就跑,多少含着一些怯战的意味,其实颇有些丢人的。
为尽早对于我与小义贵之间旷日持久绵延无期的战争做一个根本的结束,余兄不久以后专门筹划了一个大的行动,他选了一个夏日的黄昏,纠集了五七十人(或许还多),纷纷的携了器械,包围了小义贵的家——那天我是并不在场的,余兄有意将我撇下,也是防备事倘出格,譬如出了人命之类,可以为我免责,这便又足以佐证了余兄对于兄弟的情谊……是时小义贵一家正在院子里用着晚饭,听见门外聒噪得凶,小义贵撇了饭碗越墙逃走了,剩下其父慌忙从柜子里摸出一向收藏的好烟,堆出笑脸来开门应酬,又是鞠躬又是道歉,最后许了严厉责罚小义贵的诺言,才哄退了这伙来势汹汹的恶少。
这行动的实行,果然如余兄所预期的,使我与小义贵之间没完没了的缠斗戛然而止——自然还远谈不上和解,但每日放学一路上的零打碎敲果真是彻底结束了——之后大约半年的时间里,我与小义贵一直不战不和,每日相遇,熟视无睹,仿佛根本不认识的一般。再之后,小义贵终于辍学,流落到了社会上,与别人打打杀杀去了。我曾听说他之后几年在某几条街上打出了一些名誉,或简直是成就了霸业,但于我,也只是一段毫不相干的别人的传奇了。
……
写到这里,我忽然发觉我竟实在是误导着看客,将自己,也将余兄描绘成了一对十足的江湖恶少——这其实是非常不确的,固然我一直试图真实地描述少年时代的我与余兄,然而仍不免为了渲染出我们少年时代如何的轰轰烈烈,而只是对于记忆中那些最具娱乐属性的低级趣味的部分过于津津乐道——这足见我尚远未达到一个怀旧的长者所应该具有的高超境界,我发现即便是如实的述说往事,也简直那么艰难。
经过反省,我决心遏制早已膨胀了的炫耀粗鄙的欲望,收敛了灵魂中所残留的施暴的快意,让美好重新在我的记忆中迸散——于这充盈着美好的心绪中,请允许我来重新讲述我与余兄的故事罢……
中篇
我与余兄既不同班,也不同级,之所以相识,是因我们都隶属音乐家阮恩博女士麾下的南京井冈山中学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余兄爱唱歌,专业一些的说法是叫做“练声乐”的,其时余兄专攻美声,经了阮女士赏鉴,歌喉当属“次高音”阶级。我进入宣传队的那时,余兄在校园里已经是俨然的名人了。然而倘让我做个实在的评价,余兄的唱歌远不及其说话的好听——倘是进行诗歌朗诵,余兄的一腔浑厚和悠长,听了之后,的确可以咀嚼出一些余音绕梁的味道——如今每与同窗叙旧,倘议及余兄,即便并不与其熟识者,只消提起四十多年前一首著名的长诗——《张勇之歌》,故人们便会立刻回到当年,耳畔回荡起余兄那抑扬顿挫的不绝余音,眼前则浮现出余兄沉浸在诗情之中的那份陶然,他总是张开双臂,一面向着前方那辽远无形的广阔做出拥抱状,一面引吭诵道——
……
啊!张勇!
毛主席的红卫兵,
草原人民的乌恩琪,
革命青年的典范,
你光荣的名字,
永远铭刻在美丽的大草原,
铭刻在草原人民的心间!
……
然而,余兄于歌唱方面,我却以为并不见佳,那一腔悦耳的浑厚和悠长不知为什么一经乐谱的浸淫,便立刻变得零落淅沥起来,显得高亢有余而宽阔不足,宛如一个功底欠厚实的京剧小生。我记得余兄曾经与一女生同唱过一首鼓动知识青年去农村的二重唱,歌名大约是叫做《上山下乡好》,这歌我向来并没有演唱过,但不知怎么的,这曲不动听词不优美的歌,我竟一直记得,其中有这么几句——
想起三年前,
相应党号召,
兄妹争下乡,
父母齐夸耀。
爸爸送我旧军鞋,
妈妈送我针线包
……
余兄与其貌美的女伴上得舞台,甫一开唱,台下的倒彩便起了,令我们的恩师阮女士好不尴尬,不久便将余兄的女伴另配了他人,而寻了一员音色深沉的男中音来调和余兄那过于尖锐的高音部,歌词中的“兄妹”也只好权且改为“兄弟”。
不过,我自己的唱歌,倘比较起余兄来,又简直还不如的——余兄尚可以勉为二重唱其难,我则在大合唱里滥竽充数都属勉强。不料这弱处反倒使我在这宣传队里有了更多更杂的行当可以充当,譬如说相声,说数来宝,甚至说评书……在这完全由中学生所组成的宣传队里,最令人敬仰的行当其实并非登台演出,而是幕后的执笔创作,我的杂役生涯中有一阵便正兼任着创作——所谓创作,亦无非是相声、数来宝和评书之类,而在这些创作中,有许多是与余兄的合作。
除唱歌外,余兄与我一样的喜欢写作——然而余兄境界却高,相声数来宝或评书,远不是余兄所甘于为伍的,尽管在与我的合作中,这些不登大雅的世俗文艺不免要时常涉猎,但我十分明白余兄对这些所谓的创作是相当不屑的。
余兄时常扬言要写“大部头”,而且必须是“暴露文学”。
我那时十三岁,阅读的范畴方限于《三国》《水浒》,余兄是年十五,阅读的味蕾已经嗅及茅盾先生的《子夜》或巴金先生的《激流三部曲》了(颇有些书籍是从我家的书架上借去的,似至今尚未归还),这些书,当年都正被批判,向来严禁阅读的,在余兄这里却得到了极大的推崇,时常随处的散布其中的故事,并为此曾屡遭责罚,中学四年,余兄既没当上红卫兵,也没能加入共青团,我以为大约便是因了时常散布这些故事抑或是宣扬这些故事里的腐朽思想,从而丧失了加入先进组织的资格罢?余兄却罔顾这一切,依然张口闭口的都是“暴露文学”。
忽然有这么一天,余兄对我说:“我们写一部电影罢!”
于是,我们便以简直令人瞠目的快速,联合写出了我们毕生的第一部巨著——至少仅以篇幅计,它是堪称巨著的,我依稀记得这宏篇是写在了我从父亲那里偷来的,印有“文化局剧目工作室”落款的专业稿纸上,大约三百余页罢,若我记得准确,那稿纸额定字数每页五百……
然而,我记得的,仅是字数,在我的记忆深处,对于我们一字一句写出来的那些文字,究竟是用来说了一些什么样的故事,如今竟简直忆不出一丝一毫来——这是颇令我难为情的,因为我不得不从这忘却中颓然觉悟到,我与余兄其实什么故事都没写出来,我们仿佛只是写了无数看似畅通,却丝毫读不出含义的文句——难为我们竟可以将这样的句子堆砌得如此宏大。
我们的这部著作的名字叫做《火热的心》,它并非是一部余兄向来所推崇的暴露文学,相反,对于我们那时正经历着的革命,竭尽了颂扬,因此,我与余兄都坚信这样一部电影,一定将可以摄制出来,并且引发巨大的轰动——我们那个时代最好的电影首推巴金先生所作,描绘抗美援朝战争的《英雄儿女》,而我们所作的《火热的心》,里面也如《英雄儿女》一样的写了激昂的组歌,所以我们尚未完稿时,便已经憧憬着我们的组歌与《英雄儿女》的《英雄赞歌》一样在全中国流行起来的情形,那几乎已经是一副确凿而幸福的现实画面了——我们的女同学们,会将我们所写的歌词、所作的乐曲,工致地抄录在她们溢香的日记本上(我们已经确定这部电影倘摄制,曲子是一定要自己作的——阮女士早就教导过我们作曲的技法),女生们还将随处的炫耀着我们的署名,为与我们相识甚至同窗而自豪……
差点忘记说了,我与余兄在这宏篇巨作的牛皮纸封面上的署名,各取了每人姓名中的一字,叫做“钢毅”。
我们之所以坚信这电影将可以摄制的另外的缘故,还在于我们投稿的技法——业余的电影创作者们的投稿,无非是将稿件誊得清晰,然后在邮局挂了号,邮至某电影制片厂,或是乐于刊载电影剧本的杂志。鉴于我父母都曾是编辑,我见了太多编辑们处理投稿的暴虐,譬如发生被丢失了唯一的原稿这等奥斯特洛夫斯基似的悲剧,于是,为我们的巨著不至沦入专以著者为敌的编辑们的魔爪,余兄发生了一个惊天的奇想——径直将我们的著作寄给“江青同志”——不错,正是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夫人,那个时代中国文艺的实质上的最高领导者、被颂扬为中国革命文艺旗手的江青女士!
余兄的这个所谓的奇想,以及后来我们果真付诸的实行,倘以如今的眼光来看,或许是疯狂,甚至是荒谬的——因为江青女士以及她的集团在不久的后来被作为十年动乱的罪魁而遭到粉碎——但那时之前,两个十多岁的文艺少年是绝无法预计国家命运走向的,因此谁也没有理由可以质疑我们当年的政治立场。我想那疯狂和荒谬其实只在于,即便是如今,十几岁的文艺少年在向一个普通杂志投稿的时候,都还需要鼓舞起足够的勇气罢?我也至今不知道余兄以及自己的当年何以得到那样的勇气。
为了这壮举的实行,我们做了精细的预备,著作之外,专门另写了致江女士的激情盎然的信,由余兄执笔,我誊录(我的写字向来比余兄工整一些),信的启头处恭称“敬爱的江青同志”,接着表达了我们对于革命电影的痴迷以及对于参加女士领导下的文艺革命的渴望等等,末尾还不忘自谦道,我们都正年轻,水平不及热情云云……写毕,连同著作以牛皮纸信封一同的装了,怀着忐忑来到邮局。我至今尚清晰地记得邮局的那位看似獐头鼠脑的老营业员见到信封上“国务院文化革命小组江青同志亲启”的字样后吃惊的神情,他先是仔细校阅了文字,以确定自己是否看错,然后开始漫长而审慎地观察着我与余兄,并终于按捺不住,将信封打开企图查看我们致江女士的信件,正被观察得有些不耐烦的余兄见状,突然的厉声制止道:
“不许看!”……
尽管得到了呵斥,尽管满腹狐疑,老营业员仍终于为我们的邮件挂了号,并依照着程序真确地投递了——不久以后,这惊天的一投便难以置信的有了迅速的回音。
自然,是被了退稿。
出乎我们的意料,这退稿竟来自北京电影制片厂——我们致江青女士的信并没有被一同退回来,大约是被江女士收下了罢?后来我在我们著作的封面上发现了一行十分潦草却颇具气概的批字——“转北影”。我们猜测那便是江女士的字迹——或也不一定。随着退稿一起,还附有一封简短的回信,虽并未签署回信人的姓名,落款却是“北影总编室”,显然绝非江女士手笔。信中首先誉我们为有志少年,然而话锋一转,便毫不留情地判决我们的著作“没什么情节”,并随后教导我们,趁着年少,应该做些目下应该做的事情,譬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之类,至于报效党国,自有来时,眼下万不可好高骛远,贻误了青春……
我曾经企图通过想象来鉴定回信者的样子,以口吻论,大约该是位长者罢——这简直是一定的。
这信所采取的措辞,以及所洋溢着的不以为然的态度,对于我和余兄从事专业文艺的决心有着不可估量的损害。而且余兄似乎较我更甚,因为自此之后,余兄便再也没有与我在文字上有过任何的合作,而且,我也终于再没有见过余兄写出过任何的文艺作品——三十余年漫长的光阴之间,我不知道余兄是否曾经在心灵深处重新燃烧起儿时文艺之梦的火花?或许偶尔,或许在偷偷的私下里,余兄也确曾重新拿起过当年那支笔,写下了一些起码可以让自己感慨,感动,抑或是感伤的文字?
假设是这样的罢,我始终在内心里这样的希冀着。
下篇
接下来该讲一讲关于余兄的恋爱了。
这一部分,其实我是并没有资格写出来的,余兄,以及其恋爱故事的主角们,当年都一律是独步艺术殿堂的文艺少年,或长于演艺,或长于器乐,放歌倜傥,翔舞风流,端的际会于一时,尤其余兄,身怀着一笔好文字,其爱情故事,倘由其亲自的写出来,自然是最相宜的事情了。然而,既然余兄至今并未写出来,或者写出来了并未发表,而我写到这里又恰好兴致正浓,收不住笔了,故只好请余兄见谅,让我抢了这先机——好在我原本只是局外人,便写,也只能讲述一个大略,权且算是抛砖引玉,为余兄今后的亲笔做个导读罢……
余兄的恋爱,我所确切知道的,发生在其与杨玫君之间。
杨玫君与我同级但不同班,与我及余兄一样同为阮恩博女士的弟子,所不同的,是杨玫君隶属器乐组,拉得提琴,弹得钢琴,才艺自不必说,更天生一副美人胚子,举手投足间颇有瑰姿艳逸,顾盼生辉的明星态度。我们那个时代早已不作兴选举校花了,但即便并不选举,杨玫君也早就是校园里当然不二的无冕之后。直至前不久,我遇见当年“灵谷塔结义三兄弟”之一的胡决胜君,叙旧之间忽然提及其曾与杨玫君邂逅,胡君感慨道:
“唉,当年的美女们如今都败了,只有她还没有败。”
尽管杨玫君几乎被公认为校园里最美的女生,却并非是那种仗着美貌而骄横刁蛮的是非公主,其平日为人不事张扬,一向是行路低头,遇人低眉,说话低声,仿佛简直是一个初进贾府的林黛玉。
余兄却活跃,而且不吝与女生的交际。余兄也是生来好相貌,虽不甚伟岸,却自有另一番玉树临风而不自藻饰的英俊洒脱,俨然仿佛早年红遍新旧中国,是时刚被打倒的电影明星赵丹——余兄也确曾在上海的街头,被人追问是不是赵丹的儿子。所以,余兄当年是颇招女生喜欢的——在那个时代的学校里,慢说是恋爱,日常里便与女生多说些话,都会招致四面八方的非议和诛责,但在宣传队里却稍微有些例外,因为凡举演艺,总不免需要男女搭配——谁鸟耐烦总是去看单纯的和尚戏呢?故在宣传队里,男女生们相互的交际厮熟,是不足为怪的。余兄与杨玫君的恋爱,便是借了这演艺的便利罢——与杨玫君熟识的前夕,余兄就已经对其有些垂涎了。余兄曾不止一次的扬言杨玫的芳容与其童年时一位青梅竹马的女孩儿长得十分相像,而那女孩竟不幸于游泳时溺水而亡了。余兄说,多年以来其一直对于这不幸夭折的童年伙伴怀着深深的记念……这大约是真确的,因为我确曾在余兄的日记本里发现过一幅夹在其间的照相,那照相中的女孩果是豆蔻梢头婷婷袅袅,与杨玫君确有着几分神似。
于是,在一个我们正演出的暖暾之夜,我亲耳听见余兄在舞台的幕后,对杨玫君说了他的这段伤怀故事,我想杨玫君一定也受了很大的感动罢,我记得她先是时沉吟,而后半开玩笑似的对余兄说:
“也许,那个女孩真的就是我罢……”
接着发生的故事我便不甚了然了,因为余兄与杨玫君的交际渐渐的转入了隐秘状态——那时,在校的中学生发生恋爱,倘被校方侦出,轻则以流氓行为而得到处分,重则甚至被送去劳动教养,为避险计,少年男女们发生了恋情,通常便要转入秘密的地下……然而毕竟是挚友,我多少还可以知道一些关于余兄与杨玫君恋爱事迹的片段,譬如,我见过余兄致杨玫君的诗歌,文句相当的“婉约”,而杨玫君则也时常以纸雁相复,虽多是寥寥数行,却言简而意赅……
然而,这隐秘的罗曼蒂克却短暂,不久便忽然间败露了。
这变故在于杨玫君的不谨,竟将夹藏着余兄致其长信的乐谱遗忘在一同练习小提琴的师兄家中,并被师兄缴获了——这师兄立刻将信上呈阮恩博女士,并在其日常所及的范畴里,将其发掘出来的这个“大浪漫”广泛的宣扬。这师兄平日与余兄并无冤仇的,然而此刻却竭力的煽风点火——我猜一定是怀着嫉妒罢?
余兄立刻被逐出了阮恩博女士的宣传队——年逾半百仍孑然一身的阮女士对于少年男女,尤其是正学习文艺的少年男女们之间的恋情向来深恶痛绝的。因余兄在其那封被缴获的信中也提及了我(余兄告诉杨玫君,倘今后其由于毕业而联系不便,将委托我权充信使),于是我也一并受了株连,作为帮凶而同被驱逐了。好在余兄已届毕业,校方倒也并未追加更严厉的苛责,只是由阮女士亲见余兄父母,责成家庭对其加强管束等等,余老先生当即抄检了余兄房间,盛怒之下将余兄平日所有的心血之作,包括与我合作,方被退稿的电影剧本原稿统统付之一炬。杨玫君则被其家长严密的保卫起来,从此禁见余兄——杨玫君父母眼中,余兄无疑已经是个善于勾结少女的不折不扣的流氓,幸而这绯闻被及早的揭露在萌芽之中,女儿如今简直是虎口余生了。
自此变故之后,余兄再也没有踏入过这片风波汹涌的校园,也从此再没有涉足演艺……他先是去了东郊的西岗果木农场插队,之后返城念大学,这期间与杨玫君咫尺天涯,杳无瓜葛。
写到这里,少年余兄的故事,凡我所知道的,大略已经说尽了。然而余兄的故事非但并未结束,相反却跌宕反复一直接续到了今天——于我印象中,仿佛每过几年,余兄的生活就会发生令人始料不及的变化。简单说罢,余兄自农场返城后与杨玫君再续前情,公然的又相恋了数年,由于杨玫君家庭顽强的阻挠,终于分手。之后余兄娶了一位女法官做太太,生了个漂亮闺女。杨玫君则嫁了一个上海人,育有一子。然而余兄与杨玫君似乎决意要将他们的罗曼史演绎到极致,过了数年,二人偶遇,旧情复萌,遂各自毅然离婚,终于筑起了一个久已憧憬的家。我曾于二人新婚不久访问过他们坐落在紫金山北麓的寓所,这座由两个毗邻的公寓沟通而筑成的新居,尚古而弥新,宽阔却曲折,仿佛正象征着男女主人的爱情。我落座在客厅,听着杨玫君弹奏钢琴,在《致爱丽丝》的旋律的烘托中,看着他们膝下一双各自的儿女一同和睦的玩耍,由然为他们终于的幸福而欣慰……余兄还邀我同赏了他们穿着婚纱的照相,那些照相上的杨玫君风采依旧——不不,似应说,比当年又增添了愈加绰约的风韵了……
倘就此结束本文,该是个美满的结局,正所谓花好月圆,然而我还是不得不添上令人败兴的几笔,这续貂非我所愿,但造化原本是如此弄人的,我不得不将生活的真实呈现出来——前年春节,余兄来访,劈头便告诉我道:
“我与杨玫之间有了些变化,她去了上海……”
老陈的花园
(一)
我大约七八岁的时候,最讨厌老陈。他是我那时所居住的一座院子里的花匠,当年约莫五十来岁。起先我刚搬到这里的时候,父母嘱我称呼他陈伯伯,但不久我便随着院子里的其他孩子,叫他老陈。
老陈是不受尊敬的,因为他极爱打孩子——无论是自己的孩子,还是别人家的孩子,而其打孩子的缘由,则无非是所有的这些孩子们都一致的爱摘花折果,或者是破坏他在这个院子所培育的一切植物。
这是座很特别的院子。起先是一位阔气的老猎人的私宅,后来被公家所没收了,做了机关的宿舍。院子是十分典雅美丽的,不算很大,方圆也就数百米的罢,院子里座落着几幢原先属于老猎人而如今住着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式平房和一座精致的露天游泳池,其余的地方,则都是由老陈所管辖着的花园了。
这花园的格局和所种的花草果木,我如今都还可以大致地描绘出来……
进了院子的大门,迎面便会扑来一片葡萄藤,沿着一条十来米长的架子纵横的缠绕着,倘是夏天,枝头便吊着青涩或成熟交织着的葡萄串,老陈一时照管不周,就有孩子会用竹竿将几串葡萄连枝带叶的打下来,运气正好时,便可以拿回家享用了——但大多都被老陈捉住,或事后侦破出来,得到他毫不留情的暴打。穿越了葡萄架子,便可以看见一株花枝参天,迎风摇曳的合欢树了,这树白天树叶张开着,太阳落山,叶子也就睡眠似的闭合起来,树干并不粗壮,却十分具有韧性,不会轻易折断,时常可以看见树杈上高高的骑着一两个顽皮的孩子,在上面或悠然的看小人书,或百无聊赖地数叶子玩——这也是老陈所深恶痛绝,凡是见了,必打的。
再走进去,可以发现这院子的所有墙角都依傍着被修剪得齐腰的冬青或半人高的夹竹桃,错落在其间的杂树则又是一番姿态了:直刺云霄的银杏,盘根错节的洋槐,遮天蔽日的梧桐,傲骨嶙峋的腊梅……离我的家门最近的,是两株很特别的树,一株叫做臭茉莉,一株则是花椒。我记忆中仿佛从来没有见到臭茉莉树开花的样子,而每到夏天,几乎每片叶子上却都爬着一条颜色与叶子差不多,手指粗细,肥硕柔软的大青虫,我那时并不知道这种树叫臭茉莉,只是很嫌恶它的会孕育着大青虫,和叶子凋落腐烂时发出的异味,而轻蔑地叫它大青虫树。有一阵我和一帮孩子们天天都从这树上捉下大青虫来,堆在一起架了柴火吱吱的烧。对这行为,倘不是连叶子一起摘下来的话,老陈倒是并不干涉的。花椒树的遭遇则相当不同了,孩子们对其是没兴趣的,大人们却时常喜欢去采上面所结的果实,拿回家里做菜时用。倘院子里的人家这么的采,本来倒也无妨的——那树长得枝繁叶茂,一时是采不尽的。但渐渐的也惹了院子外面的人来偷采,老陈便愤怒了,有时也打,但倘是敌众我寡,便只好站着骂。
院子的深处,花花草草层层密密,就说不过来了,于我的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无花果和棕榈树。新鲜的无花果十分好吃,而且这几株大约是靠近粪池的缘故罢,长得尤其茁壮,枝头仿佛总是没完没了的结着果子,惹得孩子们整天围绕着这树转悠着,觊觎着,鉴于果实丰饶,得手的时候自然也多一些。棕榈树一般是不会被孩子们破坏的,尽管它的叶子看起来有些与芭蕉扇相仿佛,那个连电风扇都少见的时代,芭蕉扇人手一柄,谁也不会折了棕榈叶去充当的。但一天傍晚,有个半老的妇人携了锄头,偷偷的潜入我们的院子,径直来到棕榈树下疯狂的刨,刨出根来,便一把一把的薅着根须。老陈闻声撇了饭碗追出来,一把捉住了便要打,谁知那妇人竟有些羞答答的模样,辩解道,伊只是听说这树的根须倘吃了,便可以不生小孩子,所以薅一些回家当药吃……
(二)
老陈的家,在院子靠近游泳池的一角,那座高耸的玻璃花房的旁边。花房是老陈平日劳作的所在,里面四季如春,姹紫嫣红的布满了各种盆栽的花——都是逢年过节供机关里所用的。紧挨花房,是一座很小很小的厨房,老陈一家的饮食起居便在这里了。虽是城市,他的家里那时还农村似的用着老虎灶来做饭,这为整个的院子颇添了一些生趣:每到老陈家的烟囱里冒出袅袅的炊烟,正闲聊着的主妇们便仿佛见了信号似的散去,各自的回家忙活起来……离这拥有老虎灶的小厨房大约一丈左右的地方,才是老陈家的正屋,老陈和他老婆小高以及四个孩子一起挤在这间也就十多平方的屋子里。老陈的老婆虽丑,却年轻,老陈五十岁的那年,老婆大约也就三十四五的样子,所以院子里的大人们都称伊为小高。小高嫁给老陈时,带着一个拖油瓶的孩子,名叫大宝,不久便又为老陈生了三个孩子,分别叫做二宝,小萍和小四。其中小萍是个女孩,念小学的时候曾经一度与我同桌,那一阵,我书包里几乎所有看上去有点值钱的东西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跑到小萍那里去了,譬如我姨妈从上海带来的,上面画着孙悟空大战哪吒三太子的塑料铅笔盒,雕有小丑塑像的转笔刀和带香味的透明橡皮等等……倘我发现,便会向老师去告状,老师到小萍家里做家访的时候便又向老陈去告状,老师前脚走,老陈后脚就会把小萍拖到花房里,剥光了衣裳吊着打,顿时全院子就都可以听见小萍杀猪似的哭叫声。
老陈打起自己的孩子来,比打别人家的孩子凶狠得多,所以当别人家的孩子因为摘花折果被老陈打了之后,那些家长们往往便忆起小萍那样扯长噎短声嘶力竭的哭叫声,于是便由衷感觉到自家孩子的幸运,继而倒简直有些感激老陈的手下留情了,因此向来并不再去跟老陈讨回自家孩子的冤仇。
老陈打别人家的孩子,打自己家的孩子,打自己的老婆,一路凯歌,场场得胜,却终于不敢打大宝。我家搬到院子里的时候,大宝大约十六七岁,母亲虽丑,大宝却英俊而高,天天爱练“石锁”,把身体练得宛如铁铸。起先老陈也曾尝试着对大宝沿用暴力,或者当着大宝的面,尝试着对自己的老婆大宝的亲妈小高沿用暴力,然而大宝怒起来时,老陈却当真是有些吃力的,而且,大宝虽也随了老陈的姓,对老陈却向来没有做儿子的态度,尤其动起手来,更没有什么情份可讲,试了几次以后,老陈也就知趣不惹了。
不过,文革的时候,老陈家却起了真正的分裂。小高是一向在纺织厂里做工的,文革一起便加入了造反队,赞同去夺省委的权利,而老陈却是“保皇派”,坚决维护省委的领导——老陈年轻时从安徽农村跑到城市里做花匠,解放前服务于国务总理的私人官邸和称为AB大楼的美国军事顾问团驻地,解放后则一直服务于省市级机关的深宅大院,因而尽管只是个花匠,却已经很有些贵族的立场了,对于老婆的竟企图造反夺权,是绝不容忍的——于是战争便首先在这家庭里打起来,老陈的力量是他与小高所生的二宝、小萍和小四,而小高则伙同了大宝相抗衡,武器是家里一切所能制造杀伤的物什,都砸完便后便动用了花盆花锄等重器。倘不是亲眼目睹,无人可以想象出这样的场面,儿女将母亲砸得头破血流,老婆将老公砍得遍体鳞伤……老陈这边人数虽众,兵却不精,难敌大宝的以一当十,因此经过一番惊天动地的鏖战后,最终小高大宝占领了正屋,老陈率残兵败走厨房。
这一家人彼此对峙着,足有一两年的时间,院子里的人们几乎都早已习惯了这隔岸观火的日子,孩子们尤其是幸灾乐祸。其间交战的双方似乎也有过谈判——双方停火数日,以便瓜分家产,我记得有一天看见老陈带着单刀赴会的气概走进了他家的正屋,为是与小高分配家里毛主席纪念像章的归属,这大约是战火中这家里所幸存的唯一完好无损的财富罢?一番吵闹交涉之后,只见老陈气昂昂地走出来,毛主席像章叮当作响地挂满了衣襟,整个前胸金光闪耀。
(三)
由于老陈家内战的殃及,我所居住的这个院子里的花草树木都因疏于管理颇遭了很大的损失,有些原本茂盛的地方竟荒芜了,葡萄和无花果也早就因粗暴的采摘甚至暴力的砍伐,而渐渐的枯萎,终于再不结出一粒果实,院子里的人家也趁火打劫地各自霸占了四近的地盘,或开荒种菜,或养鸡养鸭,不消半年工夫便把个好端端的花园作践的满目狼籍乌烟瘴气。再不久,便有一位夺权取得胜利的造反首领,轰走了原先住着的“走资派”,举家搬进院子来了。
没想到这新搬来的首领,倒促成老陈一家的大联合——老陈一家忽然找到了新的共同的敌人,于是全家便捐弃前嫌,同仇敌忾地应付外侮了。
这家新搬来的造反首领姓王,巧得很,与原先住在这幢房子里的“走资派”是同姓的,而老陈一家大约前世便与姓王的结了冤孽,但见了,便你死我活——否则便无法解释他们究竟为何如此势不两立。原先,住在这里的姓王的“走资派”,严格的算起来,在单位里还是老陈的上级,老陈却毫无畏惧的与其作对,有一次那王走资派的老娘,我们称之的王家婆婆正在院子里架了炉子烧鸡汤,不知道为什么就惹得老陈发怒了,老陈当即抄了一支杯口粗的大木棒子,排山倒海的冲将来,一顿乱棒便将半熟的鸡汤连锅带炉子打得粉碎。王家的三个孩子更是老陈的眼中钉,几乎遇了就打,以至王家婆婆竟为孙子们每人预备了一条类似打狗棍的木棒,但出门便随身带着防备老陈。走资派王家被轰出院子下放到农村之后,老陈老婆小高曾向大家声明说,其之所以总是跟这家人过不去,盖因王走资派出身于地主,而小高和老陈则是三代贫农——天然就是仇敌,不共戴天的。
然而新近搬来的,姓王的造反首领,虽然同为无产阶级,却也并没有成为老陈一家的同盟军,相反的,倒比原先的走资派兼地主具有更激烈的敌视了。王首领夫妇都四十来岁,生了四个女儿后才盼出一个儿子来,宝贝得要命,已经五六岁了,动辄爬到娘身上扯开衣扣要奶吃。这儿子生来丑得令人不忍卒睹,四个闺女倒个个如花似玉,尤其是老二,初搬来的时候十四五岁,紧裹着一身对襟的碎花棉袄,脖子上系着一条用半透明的降落伞布权充的纱巾,笑靥浅露,美目流盼,于我们简直可以说是惊艳了。然而这几个小美人却出人意料地爱招蜂引蝶惹是生非,也尤其是老二,身边每日都苍蝇似的围着一大帮院子外面的野男孩,不是今天指使这几个打那几个,便是指使那几个打这几个,不久便有人为这老二取了个外号,叫“二纰漏”。
最先是老陈家的二宝被二纰漏的妖艳迷惑住了罢,有一阵我确实看见二宝时常在通往我们院子的弄堂口守侯着二纰漏回家,而且有一天我还看见二宝果真的截住了二纰漏,相互的争论着,二宝的声音很小,二纰漏的声音却极大,我所听到伊说的一句话是:“你何必这样子呢?我不会睬你的!”
过后的事便是我的猜测了,我想大约不会十分错的——二纰漏被二宝缠得不耐烦,于是叫了人来揍二宝,同母异父的哥哥大宝见了则路见不平挺身而出,为二宝复仇——兄弟俩虽打了一年半载的内战,毕竟还是一母同胞,血浓于水的,于是兄弟俩开始并肩作战,继而便滚雪球似的将恩怨越滚越大,终于将双方全家都卷入了去。
倘论两家的实力,自然是重新联合起来的老陈家明显占优的,老陈虽有些廉颇渐老,但膝下大宝二宝却都是俨然的壮丁了,小高小萍虽是女流,但被老陈经久的锻炼,也早就是很能扛揍的。王首领家则是地道的阴盛阳衰,王首领因没文化,领导着刚夺来的新政权十分吃力,昼夜忙得根本不归家,家里的男丁便剩了只会吃奶的小儿子了。然而这家里因为有二纰漏,所以实力的计算,是很难估量准确的,我们院子里有人便曾开玩笑说,只消二纰漏愿意,一时要拉出一个连来也容易——这话夸张了些,倒也并非完全是胡说。
以下是我亲眼所目击的,我们这院子有史以来最激烈的一场门户之战——记得是个清晨,原本静悄悄的,老陈在家里突然发声喊,全家便一齐全副武装的冲出来,堵了王家的门,骂着搦战。少顷便见王家大门骤开,门里跳出两员个光着脊梁露出浑身刺青的年轻汉子来,一边穿鞋,一边叫道:
“咄!谁敢来找死?”
大宝二宝并不答话,略略的吐了个门户,便一声呼啸冲上前去各自揪住两汉撕打,老陈则率领小高人等趁机冲入屋去赶杀妇孺,一时间大人哭孩子叫,一片兵荒马乱。这边那两员刺青汉子与大宝二宝周旋了不几个回合便露出败相,一个脑袋上挨了二宝的一砖头,血流如柱的落荒逃了,一个见跑了同伙,也无心恋战,卖个破绽撇下大宝翻墙便走,大宝二宝兄弟俩却不舍,一个出门去赶,一个越墙去追……那边老陈的战况却吃紧起来,先是王家墙壁上的大镜子被撞掉下来正好砸破了小高的头,伊大约连生孩子也没见过自己这么多的血流出来,当即便吓得晕倒。老陈一见急忙来救,背上却被二纰漏狠狠的一只板凳砸下去,也立仆,失了战斗力。剩下小萍和小四被关门打狗似的围在屋子里,就只有呼喊救命的份了。
原先全院子的人们被惊动起来后,都袖了手隔了窗子看热闹,有的喝彩有的叹息,此刻见到老陈小高都相继倒地不起,眼见着连皮色都有些不好了,于是纷纷的便赶忙来劝,血泊中拉起两人来,用三轮车驮了急忙送到医院里去。大宝二宝不知追出了几里路,待没追上又赶回来时,王家全家早人去屋空,撤得没影子了……
这场恶战最终经了派出所的警察和居委会反复的裁判才告善后,那时并无相互赔偿的民事法规,所谓裁判无非是责成双方多做自我批评而已。恶战的结局却是:小高的脑袋被缝了十多针,老陈从此落下了腰疼病。大宝二宝有勇无谋人所非笑,从此愧不言勇,王家二纰漏却一战成名,几被院子外的野男孩们尊为女王,每日袅袅娜娜的进来出去,格外的妖娆……
(后记)
我当年住的这院子,如今是早就不存在了。当年因为要盖摩天大厦,院子里的人都被拆迁到了郊区,而院子里的花草树木,凡珍贵的,都被挖出来当街的卖了,其余则都在我们搬出后的不久,连房子一起被推土机碾作了平地。离开这院子的时候,我的全家都还有些不舍,家门前的一株向来开得并不踊跃的腊梅,那年也破例绽放得分外热烈,所谓草木有情,大约便是如此了罢——但我家是搬去住公寓,腊梅是无法一同移过去的,这有情的繁花也只好在最后的怒放中折于推土机的轮下了。
老陈不久后据说是发了财——时代变了,花卉吃香起来,花匠老陈自然也便吃香,进而赚钱了——如今他倘健在,该过了九十了。二十多年前,我曾遇到过小萍,伊长成后遗憾地跟其母小高一样的不好看,也算曾是同学,不免问及近况,小萍说其尚未成家,找了几个对象老陈都不满意,扬言要是带回家来,就大棍子打出去。至于大宝二宝小四还有二纰漏,我离开院子后便再也没见到过,我想他们也应该还过得不错罢,一定都陆续的成了家,做了父母,而且竟做了祖父母了。